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拒菸宣導活動介入效果

在文檔中 @` esHIyz | sG (頁 33-58)

本節主要敘述和比較實驗組和對照組在拒菸宣導活動介入後,危 險因子、保護因子、吸菸行為分佈之改變和差異。

從前測資料得知實驗組和對照組人口學分佈達有顯著差異。在國 中部分有 1.年級,對照組二年級人數比率 66.6%顯著高於實驗組 46.8

%。2.子女數,實驗組 2 人子女數比率 33.3%顯著低對照組為 50.0%。

3.實驗組 72.6%的人期望最高學歷為「專科或大學畢業」或以上則顯著 低於對照組的87.8%。4.實驗組父親教育程度在「專科或大學畢業」或 以上者佔7.9%顯著低於對照組的 55.2%。5. 實驗組母親教育程度,在

「專科或大學畢業」或以上者比率佔7.6%顯著低於對照組 44.5%。

而高中部份,1.實驗組父親教育程度在「專科或大學畢業」或以上 者比率為 41.2%顯著低於對照組的 69.9%。2.實驗組母親教育程度在

「專科或大學畢業」或以上者比率佔26.5%顯著低於對照組 57.9%。

總合上述資料可知,對照組多為二人子女的小家庭,對自己學業 期許較強,其雙親也具有較高學歷。文獻指出父母親的教育程度和吸 菸行為有相關,父親低教育程度會影響青少年吸菸行為,而年級越高 其吸菸行為越高,家庭子女數影響父母管教態度和吸菸行為等(國家 衛生研究院,2000;周碧瑟,1999)因此將上述變項列為廻歸分析納 中的控制變項,進行逐步廻歸分析和二項式邏輯迴歸分析,以並以虛 無假設α=0.05 為顯著水準驗證研究假設。以了解拒菸宣導活動介入 後,實驗組和對照組吸菸危險因子、保護因子、吸菸行為改變是否因 組別不同而有不同。

保護因子中「拒菸活動認同」、「拒菸行為」、「拒菸訊息暴露」、「參 與拒菸活動比例」和危險因子「未來吸菸意圖」變項為後測新增加,

是屬於無前測基礎的保護因子和危險因子。而「前測拒菸自我效能」、

「前測吸菸態度」和「前測無菸校園知覺」三個前測變項和「拒菸活 動認同」、「拒菸行為」、「拒菸訊息暴露」、「參與拒菸活動比例」變項 有顯著相關性(4-3-1),因此以「前測拒菸自我效能」、「前測吸菸態 度」和「前測無菸校園知覺」做為上述無前測基礎的保護因子和危險

因子之前測控制變項,進行宣導活動效果逐步廻歸檢定。

在檢視國中組後測資料發現有數個案在「拒菸自我效能」,前測為 滿分 10 分,但在後測則回答為 0 分,也有前測回答 0 分,但後測為 10 分的極端個案。為避免影響研究結果,將拒菸自我效能前後測差距達 2 個標準差以上(前後測分數相差+6.42 分以上)的個案皆排除,不例入 國中組分析。而所排除的極端個案和進入分析的個案其基本資料分佈 並無顯著不同。

表 4-3-1 前測拒菸自我效能、吸菸態度、無菸校園知覺和吸菸相關因 素相關性(correlation)

變項 國中組(N=139) 高中組(N=201)

前測拒菸

自我效能 前測吸菸

態度 前 測 無 菸 環境知覺

前測拒菸 自我效能

前測吸菸

態度 前 測 無 菸 環境知覺 活動認同 .10 .368*** .09 .12 .23* .11 拒菸行為 .08 .27*** -.00 .28*** .28** .08 訊息暴露 .16* .26** .23*** .12 .14* .16*

參與活動 .06 .19* .29*** .01 -.02 .08 未來吸菸意圖

一個月 .27** .19* .10 .30*** .24*** .08 六個月 29*** .22** .11 .30*** .24*** .08 一年 .22** .21* .15 .34*** .25*** .05 五年 .21* .18* .10 .34*** .30*** .06 二十年 .18* .21* .07 .38*** .28*** .04 註:1.*:p<.05; **:p<.01;***:p<.001

一、拒菸宣導活動介入後,組別間保護因子差異情況

(一)個人保護因子 1.拒菸自我效能

(1)國中組

國中實驗組拒菸自我效能前測得分為 9.48 分,後測得分 8.72 分(表 4-3-2),經 t 檢定達顯著差異(t=2.68,p<.05),則國中實驗組拒菸自 我效能顯著低於對照組。進一步針對研究假設2-4「校園拒菸宣導活動 後,在控制前測的情況下,學生的『後測拒菸自我效能得分』會因組

別不同而有顯著差異」進行驗證。以「組別」為自變項,前測的「年 級」、「性別」,「子女數」、「希望學歷」、「父親教育程度」、「母親教育 程度」和「拒菸自我效能」為控制變項,「後測拒菸自我效能」為依變 項進行逐步廻歸分析。國中組在「組別」迴歸係數無顯著(β=-.06,p

=.43),無法推翻虛無假設,研究假設 2-4 不成立。因此校園拒菸宣導 活動後,在控制前測的情況下,學生的「後測拒菸自我效能得分」並 不因組別不同而有不同(表4-3-3)。

(2)高中組

高中實驗組拒菸自我效能前測得分 8.73 分,後測得分為 8.58 分。

針對研究假設 2-4「校園拒菸宣導活動後,在控制前測的情況下,學 生的『後測拒菸自我效能得分』會因組別不同而有顯著不同」進行逐 步廻歸分析驗證。以「組別」為自變項,前測的「性別」、「父親教育 程度」、「母親教育程度」和「拒菸自我效能得分」為控制變項,「後測 拒菸自我效能得分」為依變項,則「組別」變項無顯著差異,無法推 翻虛無假設。因此研究假設 2-4「校園拒菸宣導活動後,在控制前測 的情況下,學生的『後測拒菸自我效能得分』會因組別不同而有不同」

並不成立(表4-3-4)。

2.個人吸菸態度

(1)國中組

國中實驗組吸菸態度前測得分 3.26,後測得分 3.03 分(表 4-3- 2)。 針對研究假設 2-1「校園宣導活動後,國中組後測吸菸態度會因組別不 別而不同有顯著差異」驗證。以「組別」為自變項,前測的「年級」、

「性別」、「子女數」、「希望學歷」、「父親教育程度」、「母親教育程度」

和「前測吸菸態度得分」為控制變項,「後測吸菸態度得分」為依變項,

進行逐步廻歸分析,國中組「組別」變項達顯著差異(β=-.18,p<.05),

推翻虛無假設。因此研究假設 2-1「校園宣導活動後,控制前測的情況 下,國中組『後測吸菸態度得分』會因組別不別而不同有顯著差異」

成立(表 4-3-3)。值得注意的是逐步廻歸分析中的「組別」廻歸係數 為負數,即國中實驗組在宣導活動後,其正向吸菸態度得分低於國中 對照組,此情況非本研究所期望,可再進一步討論其影響因素。

(2)高中組

高中實驗組吸菸態度得分 3.24 分,後測為 3.13 分(表 4-3-2)。 針對研究假設 2-1「拒菸宣導活動介入,控制前測的情況下,『後測吸 菸態度得分』不因組別不同而有所不同」進行驗證。以「組別」為自 變項,前測的「年級」、「性別」、「父親教育程度」、「母親教育程度」

和「吸菸態度」為控制變項,「後測吸菸態度得分」為依變項,進行逐 步廻歸分析。統計上「組別」無顯著差異(β=-.06,p=.07),因此研 究假設 2-1 不成立,即拒菸宣導活動介入後,在控制前測的情況下,「後 測吸菸態度得分」不因組別不同而有所不同(表 4-3-4)。

3.校園拒菸活動認同

(1)國中組

國中實驗組「校園拒菸活動認同」3.02 分,國中對照組 3.12 分(表 4-3-5)。針對研究假設 2-3「校園宣導活動之後,在控制前測的情況下,

『校園拒菸活動認同得分』會因組別不同而有不同」以逐步迴歸進行 驗證。以「組別」為自變項,「校園拒菸活動認同」為依變項,前測的

「年級」、「性別」、「子女數」、「希望學歷」、「父親教育程度」、「母親 教育程度」、「前測拒菸自我效能」、「前測校園無菸環境知覺」和「前 測吸菸態度」為控制變項進入廻歸分析,則「組別」變項無顯著差異

(β=-0.08,p>.05),因此拒絕研究假設 2-3。則在國中組「校園宣導 活動之後,在控制前測的情況下,「校園拒菸活動認同得分」不會因組 別不同而有不同(表 4-3-6)。

(2)高中組

高中實驗組「校園拒菸活動認同」2.87 分,高中對照組為 2.95 分,

高中實驗組和對照組的「校園拒菸活動認同」皆傾向接受(表 4-3-6)。 針對研究假設 2-3「校園拒菸宣導活動後,在控制前測的情況下,學生 的『校園活動認同得分』會因組別不同而著不同」進行驗證。

以「校園拒菸活動認同」為依變項,「組別」為自變項,前測的「年 級」、「性別」、「父親教育程度」和「母親教育程度」為控制變項,另 以「前測拒菸自我效能」、「前測校園無菸環境知覺」和「前測吸菸態 度」作為「前測校園拒菸活動認同分數」同時納入控制變項,迴歸模

式中的「組別」變項未有顯著差異(β=-.07,p=.33),無法推翻虛無 假設因而拒絕研究假設 2-3(表 4-3-7)。驗證結果為在校園拒菸宣導 活動後,在控制前測的情況下,高中組學生的「校園活動認同得分」

不因組別不同而有顯著不同。

4.拒菸行為

(1)國中組

國中實驗組「拒菸行為得分」為3.08 分,國中對照組為 3.39 分(表 4-3-5)。針對研究假設 2-2「校園拒菸宣導活動後,在控制前測的情況 下,學生的『拒菸行為得分』會因組別不同而有顯著不同」進行驗證。

以「拒菸行為」為依變項,「組別」為自變項,前測的「年級」、「性別」,

「子女數」、「希望學歷」、「父親教育程度」和「母親教育程度」為控 制變項,而「前測拒菸自我效能」、「前測校園無菸環境知覺」和「前 測吸菸態度」替代「前測拒菸行為得分」納入控制變項中。廻歸分析 中「組別」變項(β=-.96,p>.05)無顯著差異,因此拒絕研究假設 2-2。

因此在國中組進行校園拒菸宣導活動後,在控制前測的情況下,學生 的「拒菸行為得分」並不會因組別不同而有不同(表 4-3-6)。

(2)高中組

高中實驗組「拒菸行為」3.41 分略高於對照組 3.39 分(表 4-3-5)。 針對研究假設 2-2「校園拒菸宣導活動介入後,控制前測情況下,『拒 菸行為得分』會因組別不同而有不同」進行驗證。以「拒菸行為得分」

為依變項,「組別」為自變項,前測的「年級」、「性別」、「父親教育程 度」和「母親教育程度」為控制變項,並以「前測拒菸自我效能」、「前 測校園無菸環境知覺」、「前測吸菸態度」作為「拒菸行為前測得分」

納為控制變項進入廻歸分析,而「組別」未達到統計上顯著差異

(β=-.00,p=.96),拒絕研究假設 2-2(表 4-3-7)。因此高中組在拒 菸宣導活動介入後,控制前測情況下,拒菸行為得分不因組別不同而 有不同。

綜合國中組個人層面保護因子的檢定結果,在校園拒菸宣導活動 後,控制前測的情況下,「後測吸菸態度」會因組別不同而有所不同。

但值得注意是國中實驗組的「後測吸菸態度」低於國中對照組。其它

個人保護因子如「後測拒菸自我效能得分」、「校園拒菸活動認同得 分」、「拒菸行為得分」在校園拒菸活動後,控制前測的情況下並不因 組別不同而有不同。

高中組的部份在「後測吸菸態度得分」、「後測拒菸自我效能得 分」、「校園拒菸活動認同得分」和「拒菸行為得分」在宣導活動後,

高中組的部份在「後測吸菸態度得分」、「後測拒菸自我效能得 分」、「校園拒菸活動認同得分」和「拒菸行為得分」在宣導活動後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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